《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夹心房”改造工程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2-06 12:21:04 浏览次数:46632
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包头市财政局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夹心房”改造工程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夹心房”是指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已整体拆迁改造中遗留的占地面积小、开发价值低、国有土地上尚未拆除的危旧平房住宅。包头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实施“夹心房”改造工程作为主题教育办实事解难题的具体行动和标志性工作。通过实施改造,满足群众住房需求,改善居住生活环境,补齐公共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整个片区功能品质,把“夹心房”改在老百姓心坎上,成为实实在在的“暖心工程”。

二、改造原则

一是应改尽改。对该纳入改造范围的全部纳入,对纳入征拆任务的,集中攻坚、整体拆除,确保不形成新的遗留问题。   

二是合理规划。对“夹心房”拆除后的地块,合理规划用途,优先建设住宅、保障回迁,坚决避免闲置浪费。三是原址安置。具备原址新建条件的原址回迁,原址不能回迁的,通过就近回迁安置或回购周边存量商品房、货币补偿等方式进行安置。四是自求平衡。最大限度让利于民,充分利用拆迁地块,尽量满足群众居住、商业、公共服务等需求,实现投入产出基本平衡。五是群众参与。充分宣传改造政策、调动群众积极性,动员群众主动参与到改造工作中,形成工作合力。

三、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摸底调查,梳理确定实施改造33个“夹心房”项目、539户,占地面积约87.71亩,改造面积约3.55万平方米。其中:昆区16个项目、367户;青山区17个项目、172户。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项目的征拆工作,并妥善安置“夹心房”拆迁户。2024年3月15日前完成全部手续办理并启动安置房建设。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安置房建设和回迁工作,实现“交房即交证”。

四、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坚决打好“夹心房”改造攻坚战。

二是明确改造原则。坚持应改尽改、合理规划利用、优先原址安置、实现自求平衡、动员群众参与的原则。

三是明确改造任务。实施改造33个“夹心房”项目、539户,占地面积约87.71亩,改造面积约3.56万平方米。

四是明确任务分工。明确旗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的任务分工。旗县区政府负责“夹心房”征收安置等工作;市住建集团和市城投集团负责安置房建设等工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做好支持配合工作。

五是明确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专班作用;统筹协调调度,动态跟踪,按周通报,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强化监督考核、确保目标责任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