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再获2.4 亿元资金支持
发布日期:2022-12-29 19:34:00 浏览次数:64942
作者:自然资源科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通过抓好资金投入保障,有效助推清洁取暖国家示范项目建设,全力支持打好蓝天保卫战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施。近日,自治区又下达我市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4亿元,目前我市已累计获得7.83亿元中央资金支持,共完成38个项目、18.36万户、1941.73万平方米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在近期自治区召开的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推进会中,我局出台专项奖补政策、将清洁取暖资金纳入财政业务核心考核指标等举措作为先行先试示范受到表扬,我局将继续采取以下举措推进项目建设,加快资金支出:

一是落实自治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推进会精神,采取参照直达资金管理设立清洁取暖专项资金专户、对旗县区建立红黑榜通报制度、设立专项奖补资金、加强绩效考核等方式,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督促各旗县区切实加快支出进度。

二是根据财政、住建、发改、环保、工信各部门职责职能,明确资金、项目各事项调度责任,形成长效机制,做到底数清、结果明,为后续项目推进及迎接国家考核验收工作打好基础。

    三是提前研究2023年配套资金安排任务目标并下达各旗县区,督促各旗县区尽快完成配套资金任务目标,鼓励各旗县区积极争取自治区清洁取暖奖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等统筹用于清洁取暖项目,力争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