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付中心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具体举措
发布日期:2020-11-10 00:00:00 浏览次数:19201
作者:国库收付中心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包头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包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十条举措》相关文件精神,市财政集中收付中心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紧盯全年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不断提升主动服务能力,助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审批流程再简化、再优化,真正做到“少、快、好”,收付中心将推出如下具体举措:

一、进一步简化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附件的内容

1、预算单位社保缴费业务。                        

各单位社保缴费业务可合并至一张申请表上,申请表无需单位领导签字,加盖财务印鉴后由单位财务人员签字上传即可;附件只需随其中一笔支付业务上传,不用每笔支付业务都上传同一附件。

2、支付金额较小的常规业务。

各单位支付单笔金额在10万元以下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常规业务只需上传申请表和预算单位领导签字报销单,后附其他原始凭证不用上传。

3、政府采购业务。

凡是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项目或达到政府采购限额要求的支付业务,各预算单位应随申请表上传政府采购支付通知单。若支付金额与政府采购支付通知单不符,需在政府采购资金支付通知单上进行标注说明。

4、基本建设业务。

各预算单位可随申请表上传财政局业务科审批表(科室有要求的)、政府采购支付通知单或中标通知书、基建工程项目评审报告 (只需上传显示甲乙方名称、付款金额及方式、文件盖章的页码,无需上传全部内容)。各单位上传附件应力求简明扼要,以便进一步减轻预算单位工作负担。

5、针对个别单位提出的领导重复签字问题。

预算单位可随表上传单位领导签字报销单,申请表上只需经办人和财务负责人(财务科长)签字并加盖财务印鉴即可。预算单位如不能上传报销单则申请表上必须有分管财务领导签字。二者选其一即可。

二、为部分项目资金设立专门办事岗位,开设资金支付绿色通道

针对疫情防控资金、招商引资资金、各类企业奖补资金、三大攻坚战特别是扶贫资金,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优化流程,明确专人,加强协调,确保资金支付畅通无阻。专项资金由相关办事人员第一时间完成审核支付。审批内容从简,预算单位随支付申请上传《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业务申请表》即可办理审核支付。

三、精简办事流程、明确审批时限

全面实施“互联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推行不见面网上审批,实现了预算单位全天候24小时无节假日限制的快速申报,大量减少了全市434家预算单位往返单位、收付中心、代理银行间的工作量,为预算单位提供了便利;同时电子化实施后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各单位的办公用纸、打印复印费用大幅降低,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全面实现“信息多跑腿,单位零跑路”。预算单位在正常工作日下午3:00前发送的支付业务收付中心审核无误后于当日支付完毕,受人民银行清算时间限制预算单位工作日下午3:00以后送审的支付业务,收付中心将于第二个工作日办理审核支付手续。

四、协调代理银行快速支付

要求国库支付代理银行明确专人,工作日确保办事人员在岗,保证财政资金第一时间完成清算支付。

五、各类企业财政奖补资金做到及时支付

一是收付中心及时与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对接共同商定企业奖补资金支付流程;二是收付中心及时协调财政信息中心为各企业办理安全认证证书;三是收付中心具体业务办理人员手把手帮助各企业录入、打印支付申请做到业务及时办理,问题及时解决,为企业提供贴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