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 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11-21 16:23:06 浏览次数:62568
作者:条法科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结合财政部门工作实际,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行政职能切实履行到位    

一是积极完善行政执法方式。推进柔性执法措施,建立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7项清单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8项清单予以发布,并严格执行聚焦监管中“高频”违法行为,认真梳理并编制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4项。详细阐述常见违法行为表现、法律依据、违法责任、风险等级、合规建议、指导部门等内容。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包头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文件加强合法性审核和备案监督管理,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2份。同时还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实现常态化,对每一年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并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三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围绕《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操作指南(2021版)》的指标内容进行逐项梳理,认真准备印证资料。对照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评估有关要求和标准,重点在资料档案报送上下功夫,把每一项指标任务具体落实到各责任科室,落实到具体内容、时限,做到各项工作档案印证有力。及时编印《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应知应会手册》发放给全局工作人员及时学习。重点对新提任县处级干部、新入职公务员和全体行政执法人员“三类人员”进行包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知识学习,点对点发送知识内容,要求全员熟知掌握应知应会知识,切实提高建设法治政府所需的工作能力,为包头市成功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添砖加瓦。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创新优化服务举措。推进惠企利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落实对企业补助资金“免申即享,一键到账”。已通过平台发布政策597项,涉及中央政策386项、自治区政策136项、市本级73项和旗县区2项;政策上线申报及兑付方面,目前已上线开放可申报政策39项,对应68个专题,兑付资金总计5374万元。随着平台对外开放运行,逐步实现中央、自治区、我市惠企利民政策一口发布,极大的方便了企业个人查询了解,目前平台访问量达到38万余次,个人注册2.4万人次,企业注册280家。严格落实降费减负政策及时转发文件并予以公开公示。坚持收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包头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包头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25项(其中:涉企13项)、政府性基金9同时在政府、财政门户网站对外发布,并设立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按照预算法安排政府资金,并保持对经济社会适度支出强度,严禁歧视性或不公平资金安排政策,集中财力支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严格执行人大批复预算。保障政府机构在开展政务工作中不拖欠市场主体资金。四是加强政采营商环境建设。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通过制度和系统双向监督,促进采购人按时支付,及时解决企业资金周转问题,促进企业和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塑造按约支付、依法行政、政务诚信的良好政府形象。五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开展全市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和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奠定基础。 

二、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职情况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制定的《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法治培训,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听取法治部门当年度法治工作汇报。实述法工作。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局领导年终述职报告。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按照市依法治市办要求,每年向上级部门报送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于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二是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市政府(党组)和市财政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工作制度,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凡是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先均要严格按照程序履行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凡是局内的干部选拔任用、办公设备采购、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全部提请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坚决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格按照《包头市财政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要求我局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合同协议签订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核把关,防范和化解行政执法风险。有效提升我局整体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与管理,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今年以来,我局法律顾问接受现场答疑30余次、电话咨询30余次、出具法律意见书10余份。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学法制度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内容。贯彻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认真组织在线学法。组织开展财政干部网络在线学法答题活动5次。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与《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网络在线学法活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专题培训。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制定《包头市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电子大屏等宣传阵地进行各类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5月民法典宣传月,组织“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为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多渠道开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倡议书、宣传标语的宣传活动;加强财政干部对法律援助法了解,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

三是提升法治工作能力。邀请知名学者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为加强财会监督能力,通过“云课堂”组织举办“包头市强化财经纪律意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专题培训班,全市200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为方便各类政府采购当事人学法用法以电子书籍形式制作完成《政府采购常用法律法规政策汇编》,涉及国家、自治区及我市政府采购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17128个文件。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一些成效,依法行政能力得到了一定提升,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一是财政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法治政府建设作为综合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认识不够深入,从法治源头抓思想教育、抓行为规范、抓政策制定、抓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行政决策机制及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和法治财政建设取得的经验总结还不够,在形成规范化、制度化成果方面还有差距。三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水平仍存在短板。应对处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专业性、复杂性和挑战性更加凸显。四是普法形式比较单一,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在针对性和有效性上还需下功夫。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会议中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精神,在财政领域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全面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严格执行《包头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不断规范财政行政决策程序,明确财政重大决策范围和标准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对制度文件的法制审核把关。对新出台规范性文件严把审核关,严格履行制发、备案程序。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开展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促进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财政干部法治观念。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坚持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有机结合,推动全局财政系统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气。

     

                  

                             包头市财政局  

                            2022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