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财政局积极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发布日期:2023-07-31 16:39:46 浏览次数:19093
作者:监督科

2021年以来,包头市财政局以“大监管”财政管理改革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2023年7月,包头市财政局启动2023年度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突出重点领域,聚焦重大决策和部署落实情况,选取涉及农业、生态、科技、教育、社保、行政等不同领域的20个项目展开重点绩效评价,对财政资金实施结果进行跟踪问效。


一是探索新领域,推进政府预算绩效评价。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不仅包含项目支出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评价,还包含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在2022年对石拐区政府财政运行综合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的基础上,2023年选择固阳县开展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将政府收支预算常态化纳入绩效管理,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稳步推开,在推动提高收入质量和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上做好文章。

二是打好提前量,扎实开展事前绩效评估。2022年,包头市财政局出台了《包头市本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从制度上保障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开展,从源头上防控财政资源配置的低效无效。2023年,选取智慧鹿城项目,对其绩效目标合理性、项目预算科学性、设立必要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事前绩效评估,以期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助力预算和绩效管理更加深度融合。

三是提升专业性,做好重点评价全流程监管。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由10家经验丰富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承担,同时,聘请内蒙古科技大学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团队对本次评价工作进行全流程监管。专家团队全程参与项目现场调研、内部审定会等环节,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指标体系、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并现场面对面反馈意见,切实保障绩效评价工作的专业性,在提升重点评价工作效率和质量上下功夫。

下一步,包头市财政局将做深做实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确保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关键环节落到实处、发挥实效,不断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