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金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1 22:35:39 浏览次数:113127
作者:信息中心

为贯彻落实(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现开展2022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金领取的领取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22年11月11日起工作日内8:30—17:25登录包头市惠企利民综合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的用户,即可到微信小程序鹿城扶持通按要求领取资金。

二、项目详情


详见包头市惠企利民综合服务平台具体页面。

三、联系方式


领取业务咨询: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联系人:李晓霞 联系电话:0472-5317302,工作日9:00-17:00;

领取技术咨询:包头市惠企利民综合服务平台,联系人:孙工、侯工;联系电话:0472—5228570,工作日9:00-17:00;QQ群:63627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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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