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累计下达2022年高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1.1亿元
发布日期:2022-12-20 09:17:04 浏览次数:29244
作者:科技教育科

为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要,激励引导高校学生到基层就业和应征入伍,提升高校教育吸引力,市财政累计下达2022年高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1.1亿元,切实保障不让一个高校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教育公平迈出坚实步伐。

一是资助内涵不断丰富。资助工作从过去主要帮助解决学生学习、生活费用的经济资助,发展形成更加注重“资助育人”的新模式,资助方式由过去的单纯“输血”型资助转变为“输血与造血结合”型资助。在给予入学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帮助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在资助工作的各个环节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强化德育教育和精神激励。

二是资助管理更加规范。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实施高校资助工作“六个规范”,即:规范管理制度、规范监管责任、规范资助程序、规范资金管理、规范信息管理、规范机构队伍建设。明确要求各校在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中须做到“八个公布”,即:公布资助项目、公布申请条件、公布资助标准、公布资助程序、公布重要时间节点、公布办公地点、公布工作人员、公布办公电话。通过公开透明,进一步促进资助工作精细化,全面提升学生资助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是监管责任更加明确。为了加强对高校学生资助资金的监管,各高校结合实际情况,都制定了各项资助资金的《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资助管理部门以及相关人员的职责,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层层传导压力,管理责任进一步夯实。

四是政策宣传不断强化。为了更好的宣传国家、自治区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和工作成效,让老百姓充分了解和感受党和政府对经济困难家庭的关心和关爱,共享发展成果,各学校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五是资金绩效管理不断提升。各高校结合我市区域绩效目标,随同预算资金同步设定填报项目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