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积极落实工作部署 推动乡村旅游重点村发展
发布日期:2023-07-14 19:47:07 浏览次数:40554
作者:文化体育科


为精准落实张锐市长在《推动我市乡村旅游重点村发展的对策建议》中的批示精神,更好提升旅游重点村发展水平,拉动旅游消费、推动乡村振兴,市财政积极梳理乡村旅游重点村扶持项目及资金投入,逐项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做到底数清、任务明、举措实。

2022-2023年,市财政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积极争取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文旅专项补助、“以奖代补”专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励等资金共计2,732万元,完善乡村旅游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精品文旅产业项目,大力培育“文旅+”新业态,推动旅游示范村建设,促进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

市财政将牢牢把握乡村旅游服务“三农”工作总体地位,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支持合力,持续推动我市乡村旅游发展,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做大做强乡村旅游,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财政部门立足实际积极统筹资金,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乡村旅游重点村道路、农村环境、村内亮化、给排水、垃圾处理、厕所、文体活动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

二是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文化是乡村旅游的核心吸引力,财政部门积极支持公益性文化场馆免费开放、体育场馆低收费开放,推动全民共享公共文化服务,加强基层文化建设。

三是支持乡村旅游发展。为进一步激发旅游消费潜力,鼓励文旅企业品牌创建,配合文旅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环境美化和设施提档升级。完善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积极兑现扶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擦亮包头乡村特色文化旅游品牌。

四是建立发展长效机制。财政部门配合各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动态跟踪管理台账和成果运用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工作。争取把发展乡村旅游与乡村领域政策措施相衔接、相协调,凝聚部门工作合力,为包头市稳经济促消费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