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财政全力支持教育高地建设 不断增强民生福祉
发布日期:2024-05-17 15:47:30 浏览次数:44243
作者:科技教育科

近年来,市财政局对教育工作始终坚持“增总量、调结构、促均衡、提质量”的总体目标,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努力提高我市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全面打造教育高地,加快建设教育强市。2023年,我市教育支出达到65.25亿元,较上年增长7%,连续三年保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下一步,我局将在以下三方面全力支持我市教育高地建设。

一、科学调整,在资源配置上进行优化

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教育资金投入力度,逐年提高教育经费预算规模。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教育支出52.85亿元;截至目前争取上级各类教育转移支付资金12.44亿元,总计已达62.29亿元。同时,在债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统筹用好地方政府债券支持教育发展,提高政府一般债券中用于教育的份额。

强化项目申报和日常管理,结合人口流动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科学预测学龄人口数量和空间分布,提前研判供需变化,整体分析教育资源承载能力,合理调整教育资源分配机制,建设、撤并、调整一批中小学校,把有限资金用足、用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完善资金管理机制,改变过去按生均因素法测算财政资金拨付旗县区的传统模式,统筹现有可用财力,做到应统尽统。对于上级专项资金可统筹的部分,制定适合我市的配套资金管理办法,目前我局正在会同教育部门制定《包头市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促进我市职业教育资源合理配置。

二、统筹兼顾,推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在利用财政资金支持“市五区”和“外五区”结对共建的基础上,通过优化资金分配机制,积极探索实施旗县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轮岗交流激励机制,积极引导鼓励城镇学校优秀校长教师到农村学校、城市薄弱学校任职任教,缓解“入学难”和“大班额”问题,真正办好家门口的幼儿园和中小学。

投入财政资金引导社会力量办学,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在农村教育投入不足、学校建设发展资金紧张的情况下,积极促进学校与市场接轨、与企业联合,争取更多的各级各类项目资金和债券资金,以项目建设推动教育资源的优化。

支持教育部门建立奖励机制,加强校际办学协作,打破校际间管理界限,探索组建名校扶持、托管、兼并一般学校的教育均衡发展集团学校,加强政策倾斜,推进区域内课程、师资、设施设备等教育资源共享,大力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缩小校际间办学水平差距,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提档升级,精准抓好重点领域投入

设立名教师、名校长培养、奖励专项资金600万元,通过对名教师、名校长等优秀教育人才进行培养认定,进一步提升我市教学质量。同时,为拔高教师队伍整体能力,每年安排专项经费300万元用于教师培训。设立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专项经费1000万元,用于创新班教师(含助教)项目工资制工资分配、学科实验室、创新工作室、多媒体教室等改造升级工作,为创新拔尖人才培养创造一流的学习环境和实验条件。

以支持发展基础教育建设项目为重点,持续加大基础教育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管好用好基础教育等专项资金,确保所支持项目在预算年度内能够及时启动开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