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 , 提高市民的获得感
发布日期:2023-02-14 18:36:23 浏览次数:468
作者:社保科

社会保障是“安全网”也是“稳定器”,与市民的幸福安康息息相关。近年来,市财政发挥职能作用,会同人社部门完善城乡养老待遇和基础养老金政策投入机制,强化资金监督和绩效管理,增强了城乡养老制度保障功能。包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缴费标准共分为200—7000元12档,根据年缴费档次不同,财政补助35-100元不等;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财政为其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给予补助,财政最低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丧葬费财政补贴标准为我市上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的20个月。

2022年累计拨付补助资金3.88亿元,较上年增长19.4%,其中:上级补助2.32亿元,市与旗县区1.56亿元,惠及人数14.53万人,确保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维护了参保人员的权益,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健康持续发展。

2023年市财政局围绕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优化资金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城乡养老补贴资金投入力度,2023年市财政部门预算安排城乡养老补助资金9,0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00万元,增长28.6%,截至目前上级补贴24,291万元,合计33,291万元,我局将根据部门提供参保人数缴费及享受待遇人数的各类补贴按进度据实拨付资金,同时增强风险意识,进一步推进社保基金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能,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