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稳步开展 纸质财政票据存根销毁工作
发布日期:2023-06-21 10:23:40 浏览次数:11238
作者:非税科

市财政局稳步开展

纸质财政票据存根销毁工作

 

为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规范财政票据使用、保管、核销工作,针对财政电子票据上线后前期纸质票据库存量大、用票单位多年未核销等问题,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切实解决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在票据管理、保存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市财政局稳步开展对符合条件的5年以上纸质财政票据存根统一销毁工作。

此次销毁范围包括财政部门发放的所有纸质财政票据,主要是保存期已满5年的票据存根、因实施财政电子票据尚未使用的纸质财政票据。市财政局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采取各用票单位提前预约核验时间,财政部门按照各单位提供的审验资料有序组织开展核验工作。原则上票据库存量少的,由票据使用单位将符合要求的拟销毁票据存根送达财政部门审验;票据库存量大的,财政部门按照预约时间,集中主动上门服务核销。同时,市财政局科室工作人员积极向各用票单位做好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工作,保证财政票据销毁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