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市场活力 纵享夏日优惠 7月新一批政府消费券及时发放
发布日期:2023-07-07 19:16:47 浏览次数:12810
作者:经贸科

增强消费市场活力,纵享夏日优惠,释放消费乐趣,7月第一批政府消费券将于7月6日(星期四)中午12:00准时发放。

敬请关注,及时领取

领券时间:7月6日中午12:00点准时发放

先到先领,领完为止

消费券使用有效期:7月6日12点至7月19日24点

消费券种类:

餐饮/商超/百货/便利店等满减券

餐饮商超百货满15元立减3元通用券

餐饮商超百货满40元立减5元通用券

餐饮商超百货满80元立减10元通用券

餐饮商超百货满150元立减20元通用券

餐饮商超百货满300元立减40元通用券

餐饮商超百货满500元立减60元通用券

家电/数码满减券

家电满500元立减60元通用券

家电满2000元立减200元通用券

公交IC卡充值满减券

公交IC卡充值满50元立减5元券

公交IC卡充值满100元立减10元券

领券方式

方式一:

微信搜索进入“信券通”公众号 ,底部菜单点击“信券通”,点击首页底部“消费券”进入领券界面领取消费券。

方式二:

1.微信搜索进入“包头正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众号

2.底部菜单点击“正信动态”,进入“信券通领券”活动页面。

方式三:

1.微信/支付宝搜索小程序“信券通”

2.点击首页顶部“约惠鹿城·礼享够购”滚动板块进入领券界面领取消费券

点击首页底部“消费券”进入领券界面领取消费券。

方式四:

微信搜索进入“包头市财政局”公众号

底部菜单点击“政务服务”,进入“信券通领券”活动页面。

方式五:

1.微信搜索进入“包头市商务局”公众号

2.底部菜单点击“服务”,进入“信券通领券”活动页面。

用券方法

消费者使用消费券时只可在信券通小程序首页展示的行业商家线下实体店使用。消费者在结账时在商家收银处标有“信券通”标识的二维码语音码牌上完成支付,满足消费券使用金额使用要求时消费券自动生效并抵扣相应金额。

其他说明

消费券不设找零、不可重复使用、不可提现、不可转赠、不可售卖。每笔消费仅限用一张电子消费券。使用消费券后,发生全额退款时,仅退还用户实际支付金额部分,且该消费券自动失效。

消费券需在有限期内使用,逾期作废,不予补偿。当期活动未消费的消费券自动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