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即将启用收费公路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
发布日期:2023-07-20 09:45:58 浏览次数:9336
作者:非税科

我市即将启用收费公路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

 

为全面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提升收费服务水平,规范政府还贷公路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我市即将启用收费公路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

收费公路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适用于自治区范围内政府还贷公路的车辆通行费,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车辆通行费电子票据改革实施工作分两个阶段完成,一是试点启用阶段,2023年5月-7月为系统调试和试点路段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试运行阶段;二是全面推开阶段,2023年8月,在试点路段财政电子票据正常运行后,具备条件的路段全面推行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改革。

目前,我局正认真梳理本市通过政府还贷公路及其管理情况,并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通行费电子票据启用准备工作,力争8月份收费公路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工作在我市全面、顺利推行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