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明确“一老一小”健康管理,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发布日期:2023-08-08 09:39:36 浏览次数:9130
作者:社保科

近日,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升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至89元,同时明确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详情梳理如下↓




提高经费补助标准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89元,今年新增的人均5元经费重点支持地方加强对老年人、儿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020年—2022年累计增加的人均1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经费,继续统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重点支持做实做细新冠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加强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按照服务规范提质扩面,优化服务内容等工作。



强化“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


在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方面:

进一步摸清辖区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底数,建立并动态更新台账,广泛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宣传。

做实老年人健康体检,根据体检结果做好健康评估和分类指导,加强后续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健康咨询、健康管理等服务。



在儿童健康管理方面:

做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和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强化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和咨询指导、儿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儿童超重和肥胖的预防、眼保健和近视防控、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和干预。



提升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

健康管理服务质量



推动城市医疗集团牵头医院和二级医院或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上下联动、分层分级管理机制。

对于血压、血糖控制稳定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和《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等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对于控制不稳定或不适合在基层诊治的,经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明确诊断并通过系统治疗稳定后,上级医疗机构要及时将患者转诊至常住地辖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后续的随访管理服务。



提高电子健康档案利用效率和质量



加强对电子健康档案的质量控制,提高信息录入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结合实际通过开展“晒晒我的健康账户”、“口袋里的健康档案”等形式,调动居民参与记录、更新、使用电子健康档案的积极性。




充分利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确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中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和相应的经费额度,家庭医生(团队)要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为签约的重点人群和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提供相应的健康管理服务。

推进打通电子健康档案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数据的实时更新和共享。



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专业机构作用,加强人员培训及对承担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的督促和指导。

提高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目标人群覆盖率和筛查质量。

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县域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的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