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完成历年财政票据 存根集中销毁工作
发布日期:2023-08-16 17:35:33 浏览次数:6690
作者:非税科

市财政局完成历年财政票据

存根集中销毁工作

 

为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规范财政票据使用、保管、核销工作,确保财政票据安全,切实解决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在票据管理、保存过程中的实际困难,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包头市有关财政票据管理的规定,近日,市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5年以上财政票据存根及停用的纸质版空白票据开展集中销毁工作。

一、认真核验、严格把关

严格按照《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通过线上线下指导各用票单位认真清查盘点需销毁的票据,并统一格式登记造表,严格审核纸质票据领用情况并认真核对单位填报的票据核销表,对票据名称、号段、领用时间、数量、资金等内容进行全面核查。

二、有序组织、集中销毁

本次销毁的财政票据共涉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头广播电视大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促进中心等12户用票单位及停用的历年空白纸质版库存票据,涉及票据种类主要包括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内蒙古自治区公益事业捐赠统一收据等共10个种类228箱,40.7万余份。按照保密相关规定,全部运抵包头市保密技术服务中心并完成交接,统一实施了销毁。本次票据存根销毁,有效减轻了用票单位财政票据的保管压力,消除单位财务票据管理方面的安全隐患,同时也有力推动我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