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解读】 《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
发布日期:2023-11-17 18:08:00 浏览次数:21153
作者:行政政法科

2019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指出,内蒙古是祖国的北大门、首都的护城河维护国家安全和边需安宁,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是内蒙古的重大政治责任。

 

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好服务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条例共989条,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公共安全、加社会治理、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合力强边固防、加强国防动员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对促进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作出规定。

明确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应当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快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基层基础,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维护自治区民族团结、社会和谐、边疆稳固的良好局面,以内蒙古之稳守卫祖国边疆安全,拱卫首都安全。

 

维护安全稳定最根本的是全力保障国家政治安全

1.条例规定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应当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捍卫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2.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推进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3.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等行为;

4.加强国家安全 人民防线建设,做好国家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工作,不断提升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的能力。

 

作为边疆民族地区

1.条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内蒙古来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大局的重要指示精神,对巩固发展民族团结作出规定,明确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应当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2.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依法治理民族事务;

3.加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建设,完善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

4.全面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确保各民族青少年掌握和使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5.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边疆稳固是自治区顺利发展各项建设事业

更好服务 干全面建设 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坚强保障

为此, 条例立足我国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的独特优势,规定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应当统筹边防资源配置,推进军地一体化综合管控体系建设,打造人防物防技防有机融合的预警防控机制;

加强边境城镇军地一体化建设,推进边境地区繁荣发展、边民团结幸福、边防安全稳固。

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夯实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基层基础,条例规定维护公共安全应当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提升应急治理能力,推动落实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规定加强社会治理应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发展浦江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