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严把四道关 强化市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
发布日期:2024-02-29 21:28:50 浏览次数:20472
作者:国库科

市财政局严把四道关

强化市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

 

为全面推进“大国库”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市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制度,防范资金存放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市财政局结合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市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严把四道关强化银行账户管理。

一、严把“制度关”,确保账户管理有章可依

市财政局认真学习研究中央、自治区关于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的最新文件精神、制度要求,结合2022年度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市本级工作实际,市财政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原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修订印发《包头市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对银行账户的设置、开立、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完善,并明确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年检等审批要件,由线下报送调整为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上传电子版扫描件,将市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纳入一体化系统管理。

二、严把“审核关”,严格执行开户审批程序

新修订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明确市本级预算单位各类账户开立应由主管部门向市财政局提交开户申请,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填写《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并上传开立依据。市财政局对符合开户规定的银行账户,出具《包头市本级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通知单》,凡不符合开户要求的账户,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三、严把“年检关”,专项抓好账户清理整顿

常态化做好市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工作,每年对截至上年度1231日前的所有银行账户开展年检。2023年,市财政局对市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各类社团组织以及包头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临时机构的1069个银行账户开展年检,撤销账户6个。年检主要内容包括:账户开立是否合规;账户变更是否按要求审批备案;因机构改革等原因需撤销的账户是否撤销;是否存在多头开户、变更用途、逾期使用、出租出借账户等情况。对未经批准违规开设的银行账户和未按要求开展年检工作的预算单位,暂停对其批复用款计划并停止预算执行,直至整改完成。目前,市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工作已全面完成。

四、严把“监控关”,防范财政资金存放风险

对市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实行开立、变更、撤销、备案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明确主管部门要定期对所属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市财政局将加大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日常监管力度,一经发现违反账户管理办法的行为,对预算单位暂停用款计划审批,对代理银行发函通报,且拒不整改的取消其代理资格,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账户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