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干部大讲堂:扎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宣传贯彻工作 着力推动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发布日期:2024-09-24 09:49:04 浏览次数:42570
作者:办公室

为做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宣传贯彻工作,持续夯基础、强素质、提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财政干部队伍,9月18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联合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共同举办2024年第15期(总第21期)财政干部大讲堂。财政部会计司综合处处长梁功平以“完善会计法治体系 推动会计事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解读”为题授课,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武剑主持并作总结讲话。

 

 

《会计法》是规范会计工作的基础性法律,是广大会计人员履职尽责的法律依据。《会计法》修改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新《会计法》修正出台后,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新修改会计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新会计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本次财政干部大讲堂对新《会计法》进行详细解读,就是为了推动自治区财政干部队伍全面准确掌握会计法的重要内容,推动新《会计法》内化转化、落细落实。

 

 

梁功平亲历了新《会计法》的修改全过程,在负责具体推进会计法立法工作中,积淀了深厚的理论功底、丰富的研究经验和扎实的立法实践。讲堂上,他围绕国家法律体系及会计法治框架、《会计法》的演进历程,此次修法的背景、主要内容和下一步如何贯彻实施新《会计法》进行了生动讲解。

 

 

武剑对自治区财政系统今后做好新《会计法》宣传贯彻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注重强化学习宣传,形成全员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要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三要持续强化队伍建设;四要深化信息技术应用;五要加强财会监督、严肃监督执纪。他指出,本次大讲堂内容贴合工作重点,老师授课深入浅出,全体参会干部拓宽了视野,启发了思路,受益匪浅。

 

 

自治区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鞠树文,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柳萌,自治区财政厅和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在家领导,全体干部职工,自治区财政厅厅属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在主会场聆听讲座,各盟市(含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相关人员在分会场观看视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