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包头市财政局 “作风转变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5 16:16:41 浏览次数:59867
来源:信息中心
作者:admin
包财办[2017]400号
包头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包头市财政局
“作风转变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包头市财政局“作风转变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包头市财政局
2017年4月17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包头市财政局“作风转变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的《全市政府系统“作风转变年”实施方案》(包府发[2017]16号),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从严从实抓好财政工作 ,组织开展好局系统作风转变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深入开展,在全力推进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上下功夫,在联系服务企业和群众上下功夫,在提高行政效能和锤炼实干作风上下功夫,创新发展举措,优化发展环境,凝聚发展合力,推动财政各项工作提档升级,争创一流,以优异成绩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包头市财政系统“作风转变年”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作风转变年”活动的统筹谋划、组织协调、督查督办等工作。
三、目标任务
在财政系统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要紧紧围绕提高财政执行力和落实力,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用心用力,抓细抓实,真正把作风建设的要求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以作风建设推动和促进工作,以实际工作成效体现作风建设成果。通过“作风转变年”活动,要进一步把财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心气集中到“想干事” “敢干事” “干成事”上来,努力推动政务服务实现新提升、行政效能实现新提升、财政干部形象实现新提升,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向着“提档升级、争创一流”目标扎实奋进。
(一)开展政策落实专项行动。
主要任务:坚持把政策落实作为财政全面正确履行职能的重要抓手,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健全完善推动政策落实的体制机制,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1、认真梳理已出台的政策。各科室、单位要认真梳理中央、自治区和市本级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本科室、部门法规政策数据库,同时汇总办公室,由办公室在OA协同办公系统和财政门户网站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向全市公布。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落实)
2.积极研究落实政策。各科室、单位要全面加强政策研究,重点在把握上级政策机遇、争取资金项目上下功夫。每月汇总报各科室争取资金情况、重点工作、重点任务等。对上级出台的新政策,要有针对性地策划项目编制方案,强化承接载体,全力对接落实。 (预算科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落实)
3.以问题为导向补齐政策落实短板。各科室要加强调查研究,对中央、自治区和市本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建立未落实政策问题台账,针对问题分类提出解决方案。(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落实)
4.强化动态管理,有针对性地出台新政策。各科室要加 强政策动态管理,在梳理本级政策过程中,要认真清理过期政策,根据上级最新要求及时调整规范政策;对需要延续执行的政策,要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同时,要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研判,建立政策储备库,根据形势任务发展需要及时出台新政策,切实提高政策制定落实的实效性。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落实)
(二)开展便民专项行动
主要任务:按照智能便捷、公平可及的要求,大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凡与企业生产经营、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尽可能网上办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1.将单一事项纳入政务中心网上办理,建立市财政局微信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公开政务。(办公室牵头,会计科、采购办配合落实)
2.创新政务服务方式。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绿色通道”、 “一审核一备案”等_特色服务,建立“县级领导包办、科级干部和审批科长盯办、工作人员跟办”制度,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落实)
3.全面提高群众对政务服务满意度。定期召开评议座谈会、发放民意调查问卷、对办事企业和群众回访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对政务服务进行评价,以职能转变效果和群众满意度衡量效能提升程度。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落实)
4、进一步做好部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负责落实)
(三)开展阳光政务专项行动
主要任务: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效能建设、廉政建设的有力抓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 80号)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深入推进“5十l”政务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落实)
1.健全完善“5+1”政务公开机制。把人权、事权、物权、财权等事项和环节作为公开重点,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将政务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和会议办理程序当中,加快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落实)
2.加大公开工作力度。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确定的重要事项,细化公开落实措施,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预算科牵头、各业务科室负责督促落实)
3、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着力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共投资科负责落实)
4、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实时更新,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非税科负责落实)
5、推进政务预期引导。按月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国库科负责落实)
6、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重点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主要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各地区、各部门要重点公开教育、扶贫、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预算科、国库科牵头、各业务科室负责督促落实)
7.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将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与相关工作同考虑、同部署、同落实。出台的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落实)
8.认真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针对重大政务舆情,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落实)
9、积极搭建政民互动平台。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等平台,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主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切实提高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落实)
(四)开展行风治理专项行动
主要任务: 全面加强财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以监督整治为抓手,以问责追责为保障,弘扬新风正气,抑制歪风邪气,切实解决政令不畅、执行力不强、作风散漫、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不断改进财政部门工作作风,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市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纪委牵头 ,各科室配合)
1、拓展作风问题投诉举报方式。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多种手段,进一步拓宽作风问题投诉举报方式,着力解决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单一、问题线索受理滞后等问题,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监督作用,让人民监督覆盖到所有部门、所有人员,不断推进作风建设持续好转。
2.拓展媒体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媒体监督的广泛性和影响力,做好参与电台“行风热线”工作。
3.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紧盯职能科室、窗口服务单位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注重对发现问题的处理整治,从严从快查处违反作风的典型问题,公开曝光通报,形成“查处一个、警示一片”的震慑作用。
4.开展作风转变公开评议。采取网络评议、手机评议等方便评议主体、人民群众参与的方式方法,对单位工作作风、精神状态、工作业绩等内容进行全面评议。评议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排名靠后的科室,采取约谈科室负责人、取消评优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理。
四、实施步骤
财政系统“作风转变年”活动于4月月7日正式启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主要工作如下:
第一阶段: 宣传发动(4月中旬前完成)。本系统要组织召开“作风转变年”动员大会,对活动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做好思想发动,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思想统一、认识到位、责任落实。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4月15日一11月30日)。各科室、单位要认真梳理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和整改(12月1日一12月31日)。各科室、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回顾,对没有按时限、按标准完成的工作要认真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措施,确定完成时限。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财政系统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是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有力保障。各科室、单位要把“作风转变年”活动作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延伸和拓展,周密安排,狠抓落实。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查找问题、解决问题,带头下基层、做实功,做到一级带动一级、一级督促一级,确保“作风转变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团结协作。领导小组要发挥总协调作用,定期督促作风转变情况,履行好沟通协调、管理指导、督查反馈等职责。牵头落实单位负责具体任务的组织推进。各配合单位要主动开展工作,强化协作意识,切实凝聚起推动作风转变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多种方式强力推动“作风转变年”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相关工作深入开展。
(四)树立典型,营造氛围。切实搞好动员,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参与“作风转变年”活动。要抓好对外宣传,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和政府门户网站等各类平台,广泛宣传财政系统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和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注重宣传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凝聚正能量,着力形成转作风、树新风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效益。
标题:包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包头市财政局 “作风转变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容:
<p align="center">包财办[2017]400号</p>
<p align="left"> </p>
<p align="left"> 包头市财政局</p>
<p align="left"> 关于印发《包头市财政局</p>
<p align="left"> “作风转变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
<p align="left"> </p>
<p align="left">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p>
<p align="left"> 现将《包头市财政局“作风转变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p>
<p align="left"> </p>
<p align="left"> 包头市财政局</p>
<p align="left"> 2017年4月17日</p>
<p align="left"> </p>
<p align="left"><strong>信息公开选项</strong><strong>:</strong><strong>主动公开</strong></p>
<table border="1" cellpadding="0" cellspacing="0">
<tbody>
<tr>
<td style="width:568px;">
<p align="left">包头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7日印发</p>
</td>
</tr>
</tbody>
</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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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align="left"> 包头市财政局“作风转变年”活动实施方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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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的《全市政府系统“作风转变年”实施方案》(包府发[2017]16号),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从严从实抓好财政工作 ,组织开展好局系统作风转变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p>
<p> 一、总体要求</p>
<p>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深入开展,在全力推进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上下功夫,在联系服务企业和群众上下功夫,在提高行政效能和锤炼实干作风上下功夫,创新发展举措,优化发展环境,凝聚发展合力,推动财政各项工作提档升级,争创一流,以优异成绩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p>
<p> 二、组织领导</p>
<p> 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包头市财政系统“作风转变年”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作风转变年”活动的统筹谋划、组织协调、督查督办等工作。</p>
<p> 三、目标任务</p>
<p> 在财政系统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要紧紧围绕提高财政执行力和落实力,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用心用力,抓细抓实,真正把作风建设的要求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以作风建设推动和促进工作,以实际工作成效体现作风建设成果。通过“作风转变年”活动,要进一步把财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心气集中到“想干事” “敢干事” “干成事”上来,努力推动政务服务实现新提升、行政效能实现新提升、财政干部形象实现新提升,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向着“提档升级、争创一流”目标扎实奋进。</p>
<p> (一)开展政策落实专项行动。</p>
<p> 主要任务:坚持把政策落实作为财政全面正确履行职能的重要抓手,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健全完善推动政策落实的体制机制,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p>
<p> 1、认真梳理已出台的政策。各科室、单位要认真梳理中央、自治区和市本级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本科室、部门法规政策数据库,同时汇总办公室,由办公室在OA协同办公系统和财政门户网站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向全市公布。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落实)</p>
<p> 2.积极研究落实政策。各科室、单位要全面加强政策研究,重点在把握上级政策机遇、争取资金项目上下功夫。每月汇总报各科室争取资金情况、重点工作、重点任务等。对上级出台的新政策,要有针对性地策划项目编制方案,强化承接载体,全力对接落实。 (预算科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落实)</p>
<p> 3.以问题为导向补齐政策落实短板。各科室要加强调查研究,对中央、自治区和市本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建立未落实政策问题台账,针对问题分类提出解决方案。(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落实)</p>
<p> 4.强化动态管理,有针对性地出台新政策。各科室要加 强政策动态管理,在梳理本级政策过程中,要认真清理过期政策,根据上级最新要求及时调整规范政策;对需要延续执行的政策,要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同时,要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研判,建立政策储备库,根据形势任务发展需要及时出台新政策,切实提高政策制定落实的实效性。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落实)</p>
<p> (二)开展便民专项行动</p>
<p> 主要任务:按照智能便捷、公平可及的要求,大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凡与企业生产经营、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尽可能网上办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p>
<p> 1.将单一事项纳入政务中心网上办理,建立市财政局微信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公开政务。(办公室牵头,会计科、采购办配合落实)</p>
<p> 2.创新政务服务方式。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绿色通道”、 “一审核一备案”等_特色服务,建立“县级领导包办、科级干部和审批科长盯办、工作人员跟办”制度,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落实)</p>
<p> 3.全面提高群众对政务服务满意度。定期召开评议座谈会、发放民意调查问卷、对办事企业和群众回访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对政务服务进行评价,以职能转变效果和群众满意度衡量效能提升程度。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落实)</p>
<p> 4、进一步做好部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负责落实)</p>
<p> (三)开展阳光政务专项行动</p>
<p> 主要任务: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效能建设、廉政建设的有力抓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 80号)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深入推进“5十l”政务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落实) </p>
<p> 1.健全完善“5+1”政务公开机制。把人权、事权、物权、财权等事项和环节作为公开重点,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将政务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和会议办理程序当中,加快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落实)</p>
<p> 2.加大公开工作力度。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确定的重要事项,细化公开落实措施,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预算科牵头、各业务科室负责督促落实)</p>
<p> 3、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着力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共投资科负责落实)</p>
<p> 4、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实时更新,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非税科负责落实)</p>
<p> 5、推进政务预期引导。按月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国库科负责落实)</p>
<p> 6、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重点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主要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各地区、各部门要重点公开教育、扶贫、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预算科、国库科牵头、各业务科室负责督促落实)</p>
<p> 7.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将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与相关工作同考虑、同部署、同落实。出台的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落实)</p>
<p> 8.认真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针对重大政务舆情,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落实)</p>
<p> 9、积极搭建政民互动平台。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等平台,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主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切实提高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落实)</p>
<p> (四)开展行风治理专项行动</p>
<p> 主要任务: 全面加强财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以监督整治为抓手,以问责追责为保障,弘扬新风正气,抑制歪风邪气,切实解决政令不畅、执行力不强、作风散漫、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不断改进财政部门工作作风,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市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纪委牵头 ,各科室配合) </p>
<p> 1、拓展作风问题投诉举报方式。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多种手段,进一步拓宽作风问题投诉举报方式,着力解决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单一、问题线索受理滞后等问题,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监督作用,让人民监督覆盖到所有部门、所有人员,不断推进作风建设持续好转。</p>
<p> 2.拓展媒体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媒体监督的广泛性和影响力,做好参与电台“行风热线”工作。</p>
<p> 3.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紧盯职能科室、窗口服务单位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注重对发现问题的处理整治,从严从快查处违反作风的典型问题,公开曝光通报,形成“查处一个、警示一片”的震慑作用。</p>
<p> 4.开展作风转变公开评议。采取网络评议、手机评议等方便评议主体、人民群众参与的方式方法,对单位工作作风、精神状态、工作业绩等内容进行全面评议。评议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排名靠后的科室,采取约谈科室负责人、取消评优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理。</p>
<p> 四、实施步骤</p>
<p> 财政系统“作风转变年”活动于4月月7日正式启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主要工作如下:</p>
<p> 第一阶段: 宣传发动(4月中旬前完成)。本系统要组织召开“作风转变年”动员大会,对活动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做好思想发动,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思想统一、认识到位、责任落实。</p>
<p>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4月15日一11月30日)。各科室、单位要认真梳理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p>
<p>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和整改(12月1日一12月31日)。各科室、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回顾,对没有按时限、按标准完成的工作要认真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措施,确定完成时限。</p>
<p> 五、保障措施</p>
<p>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财政系统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是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有力保障。各科室、单位要把“作风转变年”活动作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延伸和拓展,周密安排,狠抓落实。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查找问题、解决问题,带头下基层、做实功,做到一级带动一级、一级督促一级,确保“作风转变年”活动取得实效。</p>
<p> (二)明确责任,团结协作。领导小组要发挥总协调作用,定期督促作风转变情况,履行好沟通协调、管理指导、督查反馈等职责。牵头落实单位负责具体任务的组织推进。各配合单位要主动开展工作,强化协作意识,切实凝聚起推动作风转变的工作合力。</p>
<p>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多种方式强力推动“作风转变年”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相关工作深入开展。</p>
<p> (四)树立典型,营造氛围。切实搞好动员,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参与“作风转变年”活动。要抓好对外宣传,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和政府门户网站等各类平台,广泛宣传财政系统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和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注重宣传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凝聚正能量,着力形成转作风、树新风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效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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