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财政局部署开展2017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17-11-01 10:15:37 浏览次数:60029
来源:信息中心 作者:admin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等规定,市财政局日前印发《包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包财监﹝2017﹞925号),组织各旗县区财政局联合开展地方2016年度决算和2017年度预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同时成立4个检查组,分别开展实地抽查和在线检查。检查对象为我市各级负责编制政府或部门预决算信息的单位或部门,覆盖面达到100%(涉密部门除外)。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公开方式以及真实性。                  

    检查工作计划于2017年11月9日前结束。自治区财政厅将根据各地检查结果,对各盟市旗县区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量化排名;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将向社会公开曝光。

 

监督检查科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