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财政局2017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示
发布日期:2018-01-22 14:42:23 浏览次数:59862
来源:信息中心 作者:admin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内财监[2017]98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财政监督工作的实际,我局于2017年7月至9月组织全市41名财政监督干部和31名中介机构专业人员,成立13个检查组,按照“统一布置、统一要求、统一汇总”的原则,采取上下联动的检查方式,重点对卫计委系统、农牧系统等重点行业开展会计监督检查。主要对2016年度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预决算公开、内部控制、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执行国家财税政策等情况进行检查。共完成了全市105户行政事业单位和1户钢铁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专项检查任务,其中涉及市本级检查单位33户。

        通过检查来看,各企事业单位都能重视会计管理工作,积极落实财税政策,规范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效发挥了财务会计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检查也发现部分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资产管理不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内控制度建立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等。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共下达26份行政处理决定书并要求对176个问题进行限时整改。

        通过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不仅增强了法规意识,强化了会计核算,加强了财政资金管理,还增强依法纳税意识,规范会计秩序。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积极督促被检查单位落实会计准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