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关于领取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30 11:49:13 浏览次数:60518
作者:会计科

包头市关于领取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包头考区的考生:

     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证书已全部办理完毕,自2021年2月1日起开始领取证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地点

由于疫情原因,领取证书分为春节前、后两个阶段进行,春节后领取证书时间、地点,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一)领取时间

2021年2月1日—2月5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二)领取地点

“会计资格无纸化考场”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九号街坊6号底店

二、现场领证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包头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要求,考生领取证书时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

1、国内高风险地区及近14天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提供“来包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集中隔离14天”和“来包后第7天、第14天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国内中风险地区及近14天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提供“来包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居家隔离14天”和“来包后第7天、第14天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国内低风险地区返回城区人员,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内低风险地区跨省返回农村牧区人员,提供“来包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14天居家健康监测”和“来包后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所有考生领取证书时,须现场进行“个人健康情况申报”。申报流程如下:进入微信公众号“鹿城健康365”;点击“疫情防控”“新冠肺炎防控”“申报健康信息”模块;填写个人健康情况;并经工作人员测量“当前体温”低于37.2℃后完成申报,生成“国家电子健康码”绿码。

(二)领证材料要求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领取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审核及证书领取通知》要求,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初级资格需提供以下材料,不需考后审核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2、中级资格需提供以下材料,并进行考后审核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2)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加盖单位公章的“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信息表没有打印或丢失的,携带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

4)非包头户籍考生除持有上述资料外,还出示包头市“有效居住证明”。

(三)其他事项

1、为避免因人员聚集引发疫情防控风险,请广大考生如非必要暂缓领取证书,领取时限不做限定,可待疫情平稳后再行领取。

2、代领人需携带考生上述资料,及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按照上述现场领证要求办理。

3、“成绩合格单”下载流程如下: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官网”;点击“成绩合格人员信息查询”输入个人信息;下载并打印“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三、咨询电话

     0472-5228672   

                  

 

包头市财政局会计科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