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关于领取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 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3 15:43:16 浏览次数:60354
作者:会计科

包头考区考生: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现将领取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证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地点

(一)领取时间

2021年3月1日开始(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二和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二)领取地点

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93号包头市财政局11楼会计科1101办公室

二、现场领证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包头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要求,所有考生领取证书时需全程佩戴口罩,并在包头市财政局一楼大厅“来客登记处”进行登记登记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成绩合格单”“行程码”体温检测低于37.2℃,经验证身份信息无误后,领取“会客证明”。领取证书后,将经会计科签字的“会客证明”交一楼大厅“来客登记处”

(二)领证材料要求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领取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审核及证书领取通知》要求,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初级资格需提供以下材料,不需考后审核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2、中级资格需提供以下材料,并进行考后审核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3)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加盖单位公章的“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信息表没有打印或丢失的,携带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

5)非包头户籍考生除持有上述资料外,还出示包头市“有效居住证明”。

(三)其他事项

1、为避免因人员聚集引发疫情防控风险,证书领取时限不做限定。

2、代领人需携带考生上述资料,及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按照上述现场领证要求办理。

3、“成绩合格单”下载流程如下: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官网”;点击“成绩合格人员信息查询”输入个人信息;下载并打印“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三、咨询电话     0472-5228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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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财政局会计科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