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包头中级考生报名重要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4 17:23:32 浏览次数:77366
来源:会计科 作者:会计科

包头地区广大考生:

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天3月10日-29进行。由于本年度中级资格考试要求发生变化,且全市预计有7000名考生进行报名,电话咨询考生人数众多,解答问题时长较长,导致电话将长时间占线,请考生按照属地原则咨询本人所在旗县区财政部门,切实提升报名效率,顺利完成考试报名工作。相关事宜全部网上办理,现通知如下:

一是考生报考前必须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考生通过“内蒙古会计网”“内蒙古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采集。特别强调:考生完成信息采集后需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自行报名。相关事宜参见“内蒙古会计网”办事指南《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指南 (2022)》;如果考生在外省完成了信息采集,需按照属地原则将会计人员信息档案调转至内蒙古方可报名。考生在本人信息采集地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办理调出手续,经调出地审核后,个人信息档案转入“全国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由调入地会计管理机构接收即可。相关事宜参见“内蒙古会计网”办事指南《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档案跨省调转指南》。

二是考生如何解决工作年限与实际不符现象。会计人员在当初采集信息时未填写“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现档案中工作年限为零时:请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会计人员信息管理”,会计工作履历申报模块进行修改。在岗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履历申报】模块中进行维护,非在岗会计人员在【非在岗会计工作履历申报】模块中进行维护。维护完成后,会计工作年限按照履历信息自动计算。会计人员在当初采集信息时“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填写错误的,不能进行更改。按自治区有关要求,如考生确实符合报名条件,请报名期间携带单位工作年限证明、毕业证等其他报名资料原件,由包头市财政局会计科进行现场审核,对经审核无误确实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现场报名。自治区将在报名结束后,对通过“现场报名”渠道完成报名的考生信息进行复核,如考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所引发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是考生如何解决工作单位与实际不符现象。请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区内调转”模块进行修改并提交。

四是考生如何解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考生报名时暂时不受继续教育影响,对考试合格人员核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时要求至少完成近三年的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

其他中级考务事项仍按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会考办〔2021〕4号)执行。请考生利用包头会计网自助答疑系统查询相关的问题或耐心等待电话接通,也可咨询本人所属旗县区财政部门,咨询电话如下。

包头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

0472--5228672;--5228681; --19158247165

青山区财政局监督股     联系电话:0472--3616703

昆区财政集中收付中心   联系电话:0472--2521841

东河区财政集中收付中心 联系电话:0472--6933002

九原区财政局监督中心   联系电话:0472--7140075

稀土高新财政局会计科   联系电话:0472—5255557

土右旗财政局会计科     联系电话:0472--8928963

石拐区财政局会计科     联系电话:0472—8728201

达茂旗财政局会计科     联系电话:0472--8422927

    固阳县财政局会计科     联系电话:0472--2877052   

白云区财政局会计科   联系电话:0472-8512025-8012

                           

 

 

 

 

                            包头市财政局

2022年3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