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5 15:07:02 浏览次数:55986
作者:经贸科

各旗县区财政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中央直接奖励部分)预算的通知》(内财贸﹝20221375号),现下达你旗县区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中央直接奖励部分)预算     万元(详见附件),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科目。

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中央直接奖励部分)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请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同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无误、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内财监﹝20191343号)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内财贸规﹝20221号)有关要求,推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储备及组织实施,并按规定加强对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监督及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分配明细表

 


 

 

包头市财政局

20221117




附件: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分配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