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相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07 16:56:05 浏览次数:48818
作者:会计科

为促进会计专业学位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紧密衔接,畅通各类会计人才流动、提升渠道,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7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与会计专业学位衔接科目免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科目免试的资格条件

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二、申请免试《财务管理》提供的材料

(一)《内蒙古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电子版原件及扫描件。申请表必须本人签字。申请表提供两种格式电子版。

Docx:申请表填写后的原件(可以无签字)。

PDF:申请表签字后的原件扫描件。

文件名按照“内蒙古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考生身份证号码)” 命名。

申请表信息必须与学位证书信息一致。

(二)学位证书扫描件。要求是学位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 Jpeg。彩色扫描件电子文件以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命名。

(三)考生本人在学信网申请的学位验证报告。验证报告电子文件命名规则:学位验证报告(身份证号码)。

三、提交申请免试材料时间

2024 年度申请免试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至7月1日。

考生申请免试《财务管理》科目,以电子邮件方式在年度考试报名期间向包头考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超过提交时间不接受免试申请。

咨询电话:0472-5228582  0472-5228583

邮箱号:btczkjk@163.com

 

链接:2024年度免试申请等事宜点击阅读:关于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全国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事宜的通知》。打开通知页面后下载、阅读附件:内蒙古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内蒙古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申请免试《财务管理》科目提供材料要求。

           

       包头市财政局

2024年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