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市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6-09-13 17:01:25 浏览次数:16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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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经汇总市本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2015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9,40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26万元。开支内容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7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77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04万元。2015年末,包头市本级各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数24辆,公务用车保有数量为3,379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04万元,发生支出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79万元,主要包括来宾餐费、住宿费、会场租赁费、车辆租用费等。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194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数103,2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