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6-05-19 20:51:00 浏览次数:13670
来源:信息中心
作者:admin
2014年,中央、自治区共下达我市补助资金119.6亿元,比上年减少3亿元,其中:税收返还7.8亿元,比上年减少0.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64.4亿元,比上年增加17.4亿元,增加部分主要是中央和自治区下达的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支付47.4亿元,比上年减少20.2亿元,减少部分主要是上年中央和自治区对北梁棚改的一次性补助。
2014年,市本级补助旗县区77.4亿元,比上年减少2.3亿元,其中:税收返还2.8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27.9亿元,比上年减少1.2亿元,减少部分主要是自治区对旗县区完成共享五税基数返还减少;专项转移支付46.7亿元,比上年减少1.1亿元,减少部分主要是上年市本级对稀土产业发展给予一次性补助,而2014年无此因素。
标题:关于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情况说明。内容:<p style="color: rgb(34, 34, 34); font-family: Arial, Verdana, sans-serif; font-size: 12px; white-space: normal;"> 2014年,中央、自治区共下达我市补助资金119.6亿元,比上年减少3亿元,其中:税收返还7.8亿元,比上年减少0.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64.4亿元,比上年增加17.4亿元,增加部分主要是中央和自治区下达的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支付47.4亿元,比上年减少20.2亿元,减少部分主要是上年中央和自治区对北梁棚改的一次性补助。</p><p style="color: rgb(34, 34, 34); font-family: Arial, Verdana, sans-serif; font-size: 12px; white-space: normal;"> 2014年,市本级补助旗县区77.4亿元,比上年减少2.3亿元,其中:税收返还2.8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27.9亿元,比上年减少1.2亿元,减少部分主要是自治区对旗县区完成共享五税基数返还减少;专项转移支付46.7亿元,比上年减少1.1亿元,减少部分主要是上年市本级对稀土产业发展给予一次性补助,而2014年无此因素。</p><p><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