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6-05-19 20:32:50 浏览次数:13395
来源:信息中心 作者:admi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经汇总市本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2014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13,15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2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万元。开支内容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958万元。2014年未,包头市本级各部门公务用车资产保有数量为3,686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95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09万元。发生支出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0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7万元。主要包括来宾餐费、住宿费、会场租赁费、车辆租用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