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头市本级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12-02 17:46:53 浏览次数:95680
作者:预算科

——20221125日在包头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上

包头市财政局副局长 苗耀光


乌云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印发<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47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201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32号)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市本级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已报请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本级2022年预算调整情况报告如下:

一、地方政府债券使用管理相关政策

按照《预算法》规定以及财政部和自治区政府有关要求,新增一般债券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重点聚焦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项目建设,优先支持在建工程,包括乡村振兴、水利工程、生态环保、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重大战略项目建设;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融资规模要保持与项目收益相平衡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域。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快债券资金拨付使用,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发挥好债券资金对稳投资、促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政府债券结构和安排使用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和风险情况

截至目前,自治区下达我市法定债务限额1,105.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25.3亿元、专项债务380亿元,全市政府法定债务余额为1,071.6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99.47亿元、专项债务372.18亿元。分级次看:市本级(含稀土高新区)法定债务限额636.1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51.38亿元、专项债务284.78亿元,市本级(含稀土高新区)政府债务余额604.0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26.1亿元、专项债务277.96亿元;下达旗县区法定债务限额469.14亿元,旗县区政府债务余额467.59亿元,均未超过自治区规定限额。新增政府债券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举借并转贷我市,一般债券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券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当前我市各级财政通过统筹预算安排、发行再融资债券等方式均可确保及时足额偿还到期政府债务,经测算,全市、市本级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政府债券结构和安排使用情况

自治区转贷我市新增债券资金31.3亿元,包括一般债券18.3亿元,债券期限10年,年利率2.99%专项债券13亿元,分别是第一批10年期债券0.5亿元年利率2.97%第二批10年期债券2.4亿元、年利率2.99%15年期债券2.9亿元、年利率3.29%20年期债券7.2亿元、年利率3.3%,所有债券均为到期一次性还本,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其中市本级使用20.74亿元,包括一般债券14.44亿元;专项债券6.3亿元,分别是15年期债券0.9亿元,10年期债券1.8亿元,20年期债券3.6亿元转贷旗县区10.5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86亿元,专项债券6.7亿元,转贷旗县区部分由旗县区承担还本付息责任,相应列入旗县区年度调整预算。

市本级留用部分拟重点安排以下项目:

1.一般债券14.44亿元项目安排情况

1)支持乡村振兴及环境保护1亿元。包括:乡村振兴战略实施0.2亿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资金0.13亿元,农村通村公路项目0.09亿元,污水处理厂能力提升0.4亿元,环境保护及环境监测0.18亿元。

2)基本建设及城市管理5.79亿元。包括:城市建设及城市管理4.7亿元、市政管理及公园广场升级改造工程0.47亿元,人防工程建设0.3亿元,城市规划展览馆升级改造0.18亿元,城市雨水、污水等泵站改造0.06亿元,铁道学院二期建设0.05亿元,特殊违法犯罪嫌疑人治疗中心建设0.02亿元,燃气锅炉更换改造0.01亿元。

3)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1.01亿元。包括:云计算发展等信息化建设0.43亿元,包头市智慧城市建设0.25亿元,稀土功能材料制造业创新中心能力建设0.25亿元,应用研发等科技发展项目0.08亿元。

4)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5.74亿元。包括:公共交通发展1.31亿元,支持民用航空发展及建设1亿元,水权转让等沿黄高质量发展项目1亿元,购买补充耕地指标0.8亿元,110国道工程款(一、二标段政府投资)0.5亿元,新都市区一小建设0.3亿元,京包高铁项目0.28亿元,垃圾处理能力提升0.2亿元,疫情防控0.2亿元,旅游发展资金0.07亿元,党报覆盖工程0.05亿元,应急救灾物资采购0.02亿元,小型水库安全运行保障0.01亿元。

5)城市更新及城乡经济社会发展0.9亿元,主要用于生活垃圾处理、方舱医院建设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及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

2.专项债券6.3亿元安排项目情况

1)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6亿元其中:第一批0.5亿元,用于市国资委内蒙古包头乐园升级改造项目;第二批5.1亿元,包括:市国资委集中供热环城北干线(包铝热源至市主城区热网)工程3亿元,市水务局北部区域二道沙河再生水管线工程 (京包铁路京藏高速)1.1亿元,兴胜管委会新都市区再生水管线建设0.6亿元新都市区纬一路(经十三路210国道)及纬二路(经十三路经三路)道路工程0.4亿元

2)安排医疗健康项目0.5亿元包括:第八医院改扩建住院医技建设0.3亿元,四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科病区、基建+设备购置0.2亿元。

3)安排职业教育项目0.2亿元,用于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大楼项目

三、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情况。2022年市人大批准的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00.32亿元。本次增加本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4.44亿元,调整后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14.76亿元。(详见附1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2022年市人大批准的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00.32亿元,本级留用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4.44亿元全部用于安排相关支出,调整后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14.76亿元,收支保持平衡。(详见附1、附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情况。2022年市人大批准的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8.64亿元。本次增加本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3亿元,调整后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64.94亿元。(详见附3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2022年市人大批准的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58.64亿元。本次增加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6.3亿元全部用于安排相关支出,调整后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64.94亿元,收支保持平衡。(详见附3、附4

四、其他报告事项

(一)关于调整部分预算项目用途和支出科目

2022年预算执行中,受单位实际支出变化及上级补助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拟对部分项目支出用途和支出科目进行调整,主要包括:对2021结余结转弥补成本性支出、招商引资激励扶持等项目资金7.9亿元,拟调整用于弥补到期政府债务本息缺口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新增临时性、应急性支出;对部分支出功能科目经济科目按实际用途据实进行调整,对部分预算单位新增必要支出通过调剂现有预算解决。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盘活用好财政存量资金

按照国家、自治区及包头市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有关要求,2021年底统筹收回了市直各单位2020年结余资2.4亿元2022年预算执行中,对仍需继续使用的资金,按预算管理程序予以重新安排,对短期内不具备支付条件的资金,拟统筹用于政府债务化解及新增临时性、应急性支出。今年拟进一步加大力度清理沉淀资金,将2021年结转结余资金2022年本级预算安排但无需继续使用的资金、单位实有账户应缴回财政的资金全部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用于政府债务化解及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以上汇报事项涉及的数据最终以2022年决算数据为准

 

附件:1. 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表

2. 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表

3. 2022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表

4. 2022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表

市本级预算调整报告的报告附表(公开).xlsx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本级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