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版)的通知》要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包头市政府采购办本着厉行节约、简化流程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宗旨,进一步优化网络监管平台。
一是对电子卖场中商品信息进行补充完善。按照全区集中采购目录规定品目,分批公开征集印刷、物业、车辆加油、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等项目,逐步建立开放式电子卖场。
二是对集中采购目录外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提高为盟市级80万元、旗县级60万元,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采购人可按照单位内控制度办理实施采购,及时在采购监管平台做好备案工作。采购限额标准的提高,扩大了采购人自主选择的范围,提高了采购人采购活动的效率,进一步强化了采购人的主体责任。
三是对新建、改建、扩建类工程,进口机电类产品,不再纳入政府采购范畴编报政府采购预算。
让阳光、高效地政府采购程序更好地服务开放型经济体制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标题:新目录 新标准 促进高效政府采购。内容:<p style="text-indent:43px"><span style=";font-family:仿宋;font-size:21px">为进一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版)的通知》要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包头市政府采购办本着厉行节约、简化流程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宗旨,进一步优化网络监管平台。</span></p><p style="text-indent:43px"><span style=";font-family:仿宋;font-size:21px">一是对电子卖场中商品信息进行补充完善。按照全区集中采购目录规定品目,分批公开征集印刷、物业、车辆加油、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等项目,逐步建立开放式电子卖场。</span></p><p style="text-indent:43px"><span style=";font-family:仿宋;font-size:21px">二是对集中采购目录外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提高为盟市级80万元、旗县级60万元,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采购人可按照单位内控制度办理实施采购,及时在采购监管平台做好备案工作。采购限额标准的提高,扩大了采购人自主选择的范围,提高了采购人采购活动的效率,进一步强化了采购人的主体责任。</span></p><p style="text-indent:43px"><span style=";font-family:仿宋;font-size:21px">三是对新建、改建、扩建类工程,进口机电类产品,不再纳入政府采购范畴编报政府采购预算。</span></p><p style="text-indent: 43px;"><span style=";font-family:仿宋;font-size:21px">让阳光、高效地政府采购程序更好地服务开放型经济体制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