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夯实“稳”的基础 增进“质”的成色 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
发布日期:2022-05-16 18:06:27 浏览次数:44508
作者:农牧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培育文明乡风,建设美丽宜人、业兴人和的社会主义新乡村。2021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在保障涉农资金投入、推进农村产业发展、推动农牧民增收等方面作出新成效,有力地支持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稳中求进  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取得实效

(一)统筹财政资源配置,保障乡村振兴“投”的力度。按照中央“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全市财政部门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2021年全市累计投入乡村振兴建设资金27.1亿元,同比增长7%,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一是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投入10.2亿元,其中市本级单独安排衔接资金1亿元,连续四年保持投入强度不变,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任务协调推进。二是强化涉农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严格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的原则,建立覆盖各类农牧业资金的“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健全农牧业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的长效机制,实现与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的有机衔接。继续在脱贫地区统筹整合使用涉农涉牧资金1.02亿元,重点支持脱贫地区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持续带动农牧民收入增长。三是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投入比例。全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发展资金达到4.1亿元、占比6.1%,超额完成自治区考核指标任务,建立了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稳定增长机制。

(二)抓住粮食安全关键,夯实乡村振兴“稳”的基础。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头等大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部署,切实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工作,全力支持包头市种业高质量发展,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稳中求进。一是全力支持种业发展。2021年,投入资金3105万元,重点支持种质资源收集、评价、保护,以及种业公司、科研单位开展28个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促进番茄、玉米、马铃薯和特色果蔬等种业自主创新;发放牲畜良种补贴、牲畜场引种补助等资金,促进牲畜种业发展,全面提高农牧业种业现代化水平。二是稳定种粮农民收益。2021年,投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2亿元,引导鼓励农民保护耕地地力,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3372万元,有效化解农资价格上涨对农民种粮收益的影响,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三是支持农田质量提升。2021年,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2.19亿元,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四是推进农业机械化。2021年,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204万元,对补贴品目内的农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应补尽补,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通过一系列真金白银的投入和惠农惠牧政策的有效落实,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积极性,全市粮食产量达到了25亿斤,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创历史新高,有效履行了粮食安全任务职责。

(三)突出重点领域支持,增进乡村振兴“质”的成色。重点围绕支持建设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农业生产体系,加快构建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积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一是支持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2021年,争取国家补助1000万元,支持土右旗海子乡成功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家级农业产业强镇。投入资金622万元,支持土右、达茂、九原、东河等6个旗县区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18个,推动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商品化处理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的明显提升。投入资金2556万元,扶持20个自治区重点嘎查(嘎查为蒙古语,是内蒙古自治区村级行政单位)村和10个包头市经济薄弱村发展经济,助推嘎查村集体经济逐步发展壮大。二是支持完善农牧业绿色发展体系。2021年,落实补贴资金2.3亿元,支持达茂、东河和白云等旗县区整体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土右、东河、达茂等旗县区开展秸秆深翻还田试点,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在固阳县开展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项目,建立回收加工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实现畜禽粪污、秸秆综合利用和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率分别达到90%、86%和83%,均超过国家、自治区标准要求。启动实施了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推动草原生态进一步恢复、牧区草牧业生产方式加快转变和农牧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三是支持建设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2021年,落实专项资金2343万元,支持各旗县区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优惠政策,在此基础上,积极支持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培育多元农业生产性服务主体,鼓励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小农户等提供专业社会化服务。四是支持乡村宜居宜业水平持续提升。2021年,投入奖补资金895万元,支持和引导实施厕所革命和开展垃圾治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投入资金2637万元支持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广大农牧民饮水质量明显改善。投入资金1782万元实施“一事一议”项目60个,惠及农牧民9.1万人,有效提升农村整体人居环境;投入资金596万元,支持土右旗公山湾村红色美丽村庄和石拐区青山村网红打卡村建设,推动实现环境美、产业兴、农民富的优美农村牧区环境。

(四)强化绩效监督管理,提升财政资金“用”的效益。认真履行资金监管职责,压实资金使用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把有限的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严防出现“资金趴账”“钱等项目”现象,确保专项资金真正发挥实效。一是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督查。对2018—2021年度农牧业专项资金拨付进度实行常态化督查,对专项资金拨付不到位、资金滞留、进度缓慢等问题,给予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落实。二是强化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公开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惠农惠牧补贴资金“一卡通”直接兑现到户,对粮食补贴资金开设“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严防“跑冒滴漏”,确保各类惠农惠牧补贴资金不折不扣发放到农牧民手中。三是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对重点项目执行过程以及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跟踪监控,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和抽查,强化绩效责任约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积极配合自治区对包头市开展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专项检查和绩效考评,2021年综合评价获评“优秀”等次。

提升效能  为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提供坚实财力支撑

2022年,包头市财政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包头市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不断增强财政部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三农”工作全局,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切实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涉农支出结构,保障财政投入力度,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新包头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不断筑牢财政优先保障机制。一是不断加大“优先保障”和“倾斜支持”力度。2022年市本级预算安排农业农村发展资金5.6亿元,包括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资金3.1亿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资金2亿元、草原生态建设资金0.28亿元、农业保险等农牧业发展资金0.22亿元,其中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比例不低于55%。另外,安排1亿元支持购买补充耕地指标,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任务相适应。二是持续加大向上争取支持力度。紧紧围绕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重点、农畜产品产业基地建设,在研究吃透农牧业领域中央和自治区最新政策和资金支持重点的基础上,会同主管部门有针对性地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加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优先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一批重大乡村振兴项目。三是不断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2022年占比7%以上、达到4.5亿元,重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农村牧区发展和乡村治理。

(二)不断支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一是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畜产品稳产保供,把稳粮增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支持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支持新建17.6万亩稳产高产、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补贴、种粮补贴等惠农惠牧政策资金,合理保障种粮农民收益。二是支持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继续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有机肥替代、地膜回收利用,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三是推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依托包头市农牧业优势特色资源,以创建现代农牧业产业园、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为载体,大力支持培育品牌农业、龙头企业,加快推进产业振兴;持续支持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促进农牧业提质增效、农牧民持续增收。四是接续支持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着力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农村牧区改厕、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深入开展农村牧区综合改革,抓好“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和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推动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乡村振兴新格局。

(三)不断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一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快转移支付资金和政府债券资金分配、下达、拨付和使用。督促各旗县区依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合理安排各时段支出工作,压紧所辖预算单位落实支出责任。二是创新资金整合方式。全面梳理资金来源,科学搭建整合平台,探索创新整合模式,着力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三是优化资金投入方式。因地制宜推行支农项目建设“一事一议”、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吸引金融和社会资金投入农业农村。四是完善常态化直达资金机制。逐步扩大直达资金范围,严格按照要求将资金直接发放到受益对象,确保资金惠企利民、精准直达。五是继续执行财政资金定期调度制度。加大督导力度,强化资金绩效评价,将调度结果纳入工作考核内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原载《中国财政》2022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