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财政局政府购买服务分工方案
发布日期:2016-09-30 15:14:38 浏览次数:9875
来源:信息中心 作者:admin

 

包头市财政局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局内分工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厅内分工方案的通知》(内财办〔2014〕130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确定具体分工如下:

 我局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实行局党组领导下的分管局长负责制,并在市政府购买服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各科室职责如下:

 一、综合科。综合科为牵头科室,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协助市政府购买服务领导小组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总体规划、政策设计、制度建设等。

2、协调市政府购买服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研究制定扶持培育社会组织发展、支持事业单位发展改革的政策措施,以及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监督等有关制度,共同做好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工作。

3、协调相关科室共同落实政府购买服务领导小组总体部署;组织协调相关科室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指导目录、预算编制管理、购买程序、绩效评价等有关政策。

4、组织召开局内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例会、业务调研和工作培训。

5、指导推动旗县区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二、预算科。负责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绩效管理;做好政府购买服务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管理的科目设置等制度的衔接。

三、政府采购科。负责推进和规范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服务项目规范化购买流程。

四、条法税政科。负责研究我市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税费政策并提出相关建议。

五、会计科。负责研究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会计政策,监督各承接主体健全会计和财务制度。

六、监督检查绩效评价中心。配合综合科研究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评价机制,推动相关预算单位对购买服务的数量、质量和实施效果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作为今后选择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

七、科研所。负责组织力量研究政府购买服务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方法保障,并负责政策和实施情况宣传工作。

八、各业务科室。负责会同综合科、预算科、政府采购科和监督检查绩效评价中心组织开展市本级部门购买服务具体实施工作。

                                包头市财政局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