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包头市本级党政机关 物业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22 00:00:00 浏览次数:10007
来源:信息中心 作者:xxfb

 包财行规【2019】1号

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机关,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政协机关,市各人民团体:

为了提高政务保障水平,严格控制市本级各单位物业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包头市本级党政机关物业费管理暂行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包头市本级党政机关物业费管理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