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管理制度(试行)》及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 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答记者问
发布日期:2017-04-17 10:36:14 浏览次数:12444
来源:信息中心
作者:admin
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关于“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的有关精神,推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近日,财政部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制定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同时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17〕3号,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开展2016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管理制度》和《通知》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标题: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管理制度(试行)》及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 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答记者问。内容:<p> 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关于“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的有关精神,推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近日,财政部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制定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同时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17〕3号,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开展2016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管理制度》和《通知》回答了记者的提问。</p><p><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