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4145万元!包头15户企业获得保险补偿
发布日期:2022-08-12 11:52:17 浏览次数:154798
作者:办公室
为促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坚持稳中求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明确:“对认定为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首批(次)、新材料首批(次)产品,按照保费的80%给予补贴。”


经积极组织申报,我市有15户企业的21个产品通过自治区专家评审,纳入《内蒙古自治区首台套、首批次产品名单》,共争取到专项资金近4145万元。其中:包头江馨微电机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的11个产品获得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保险补偿756万元,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的10个产品获得自治区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3389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下达相关旗县区。

保险补偿机制的核心是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激发保险功能,以市场化方式分担用户风险。专项资金的下达将大大激发企业创新积极性,加快首台套、首批次产品推广应用,推动装备制造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