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供应商入驻的声明
发布日期:2022-04-02 16:10:41 浏览次数:1707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采购科

各电子卖场供应商:

近期,有利用我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平台以各种名义对外收费、私自设置入驻条件及篡改征集公告信息等情况,严重影响我区电子卖场采购活动秩序,破坏营商环境。为维护电子卖场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确保电子卖场采购活动有序开展,做如下声明:

一、入驻及使用电子卖场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目前各级电子卖场运营管理机构已根据业务需要发布常态化公开征集公告,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业务需要随时入驻各级电子卖场平台。征集公告信息统一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平台”发布,并实行“一地征集,全区共享”,在征集、入驻及交易过程中对各采购主体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征集工作不设置任何门槛。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要求的行政许可外,电子卖场平台征集供应商时不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任何门槛,凡符合征集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入驻。

三、征集及结果公告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平台”发布为准。官方征集公告信息发布渠道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neimenggu.gov.cn

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平台:http://39.104.85.103/gpmall/index.html

对利用电子卖场平台谋取利益的单位或个人,我中心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请广大供应商提高警惕,不要轻信虚假言论和承诺,以免上当受骗,必要时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公安机关反映情况或报案。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 3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