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5 15:28:19 浏览次数:22314
作者:采购科

各旗县区财政局,稀土高新区财政局,市本级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当事人: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自治区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以下简称《违法违规清单》),《违法违规清单》共涉及违法违规行为81273条,其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60191条;供应商1141条;评审专家422条;政府采购监管机构619条。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的通知》(内财购20221052号)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同时,包头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包财购〔2020738 同步废止。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的通知》(内财购20221052号)https://www.ccgp-neimenggu.gov.cn/2022/08/1067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