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信息公告:未对评标活动全程录音录像被警告
发布日期:2023-10-23 10:58:03 浏览次数:4704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采购科

李璞

10月17日,财政部发布18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二千零八十一号到第二千零九十八号),其中7则行政处罚结果公告、10则投诉处理结果公告,1则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其中涉及的具体问题如下: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中涉及问题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超出法定期限退还供应商投标保证金、未依法组织评标活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类情况。

第二千零八十三号信息公告、第二千零九十一号信息公告中,当事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财政部决定分别作出罚款12723.90元和11685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第二千零八十四号信息公告中,当事人超出法定期限退还供应商投标保证金。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第(八)项的规定,财政部决定对该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第二千零八十七号信息公告、第二千零九十号信息公告中,当事人存在“未依法组织评标活动”“未按规定对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等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第(五)项、第(七)项的规定,财政部决定对上述两则公告中的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第二千零八十八号信息公告、第二千零八十九号信息公告中,当事人存在招标文件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财政部决定对上述两则公告中的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在投诉处理公告中,第二千零八十一号公告的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5.本项目采购人、代理机构第一次招标废标、第二次重新招标、第二次重新招标废标、第三次重新招标错误,涉嫌违反处理决定及相关法律规定。6.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属于指定供应商中标。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3、4、5为无效投诉事项,投诉事项6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的问题限期改正。

第二千零八十六号公告中,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为:评标委员会未按采购文件进行评审。投诉事项2为:中标公告未依法公示中标候选人的得分及排名。投诉事项3为: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缺少采购人代表。投诉事项4为:大连中霖公司涉嫌虚假应标。投诉事项5为:大连中霖公司不具备合同履约等能力。投诉事项6为:本项目限制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形式,妨碍公平竞争,未规范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投诉事项7为:大连中霖公司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事项8为:本项目未设置核心产品。投诉事项9为:代理机构要求将报名费转至私人账户,存在违规收取报名费及偷逃税款的情况。投诉事项10为:采购人随意指定代理机构操控采购结果。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6-10为无效投诉事项,投诉事项2-3、5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4成立,中标供应商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未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未依法收取保证金的问题限期改正,责令代理机构就违规收取招标文件费用的问题限期改正。

第二千零九十四号公告中,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2.招标文件“整体供货方案”和“优惠条件”的评分因素设置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情形。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投诉事项2成立。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编制违法问题限期改正。

其他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中的投诉事项均被财政部驳回。

第二千零八十五号信息公告为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举报人反映:该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无效。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认为举报人反映的问题成立,本项目废标行为无效。责令采购人就违法废标的问题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