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电子化的制度支撑和现实意义
发布日期:2023-10-30 11:01:06 浏览次数:4741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采购科

■ 本报记者 杨文君

近年来,政府采购电子化备受关注。早在2019年7月,财政部就发布了《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推进采购项目电子化实施。要加快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的网上交易功能,实现在线发布采购公告、提供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实行电子开标、电子评审。逐步建立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与财政业务、采购单位内部管理等信息系统的衔接,完善和优化合同签订、履约验收、信用评价、用户反馈、提交发票、资金支付等线上流程。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积极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和电子卖场建设,建立健全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逐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互联互通,推动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共享,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程度。

但是,目前对于政府采购电子化缺乏效力高、针对性强的法律制度,造成有关电子化的实操问题很难解决,也常常造成纠纷。业界期盼相关的法律制度尽快出台。

在平时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过去的新冠肺炎疫情让“不见面”开评标成为了一种“刚需”,加速了政府采购电子化的推进。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感受到了政府采购电子化的有益之处,愿意多尝试、深挖掘。在全国“一张网”的大格局下,各地政府积极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逐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互联互通,推动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共享,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程度。

(作者:杨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