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23 09:58:07 浏览次数:32951
来源:信息中心 作者:admi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包头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说明的事项七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市财政局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包头市财政局网站(http://www.btczj.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包头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93号,邮编:014030,电话:5228645,电子邮箱btsczj@163.com )。

一、概述

2011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立足财政工作实际,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创新载体、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抓组织领导,构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分解到科室,初步形成了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为中心点、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牵头线、以相关职能科室为扩散面,“点、线、面”紧密结合,协调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架构,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和全面推行。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网络,协调全局各科室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建立健全公开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发送等工作制度,妥善科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二)抓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结合自治区财政厅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结合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要求,修订了《包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包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程序、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等各个环节予以了明确,确保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推动政府信息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随意公开向规范公开、粗放公开向精细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三)抓载体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丰富。按照便利、实用、有效地原则,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丰富多样,内容全面详实,重点鲜明突出。一是依托局门户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以门户网站为窗口,及时公布和更新市财政局最新的工作动态、法规制度、政策措施及有关重要财政报告等。同时,公布了市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各项业务的办理程序、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及办理地点、联系方式等,方便单位和群众办事。二是积极推进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动态化。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和社会公开我市财政改革与发展情况,让社会公众更清楚地了解我市财政工作的重点、财政资金投向等情况。三是通过内部刊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集成化。通过《包头财会》、《财政信息》,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从深度和广度加强对财政改革和财政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公开有关财政统计数据。

(四)抓督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措施贯彻有力。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结合市财政局的具体工作安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督检落实工作,确保按时高效地向公众提供各种政府信息。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一些好的意见建议,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市财政局主要通过本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宣传栏、《包头财会》、《财政信息》、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主动公开本局的政府信息。

(一)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289条,其中:政府规章类信息73条,财政类信息164条,其它类信息52条。公众可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查阅并全文检索市财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内部刊物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财政信息》全年编报财政信息256条,被市委、市政府的采用的比例分别达到54.3%和61.7%,再次被评为全市党委和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三)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包头日报》、包头电台、包头电视台等市内主要媒体共播发由市财政局提供的政府新闻信息17条。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市财政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市财政局接受工作方面咨询79人次,已全部答复,满意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财政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市财政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和不足。为此,市财政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研究制定包头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问责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围绕进一步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水平。三是加强对工作落实的检查。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1年我局没有需要说明的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附件:2011年度市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