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包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13 10:03:31 浏览次数:28265
来源:信息中心 作者:admi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包头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说明的事项七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市财政局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包头市财政局网站(http://www.btczj.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包头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93号,邮编:014030,电话:5228647,电子邮箱btsczj@163.com)。

一、概述

  2014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大力推进财政资金使用、财政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政策解读,扎实推进公开平台建设,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抓组织领导,构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市财政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打造“阳光财政”的重要抓手,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分解到科室,初步形成了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为中心点、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牵头线、以相关职能科室为扩散面,“点、线、面”紧密结合,协调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架构,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和全面推行。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网络,协调全局各科室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建立健全公开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发送等工作制度,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二)抓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结合自治区财政厅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结合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要求,制定了《包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程序、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等各个环节予以了明确,确保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推动政府信息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随意公开向规范公开、粗放公开向精细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三)抓载体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丰富。按照便利、实用、有效地原则,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丰富多样,内容全面详实,重点鲜明突出。一是继续完善丰富包头市财政局政务信息网,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及时公布和更新市财政局最新的工作动态、法规制度、政策措施及有关重要财政报告等。同时,公布了市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各项业务的办理程序、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及办理地点、联系方式等,方便单位和群众办事。二是积极推进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动态化。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和社会公开我市财政改革与发展情况,让社会公众更清楚地了解我市财政工作的重点、财政资金投向等情况。三是今年7月1日,包头市财政集中收付中心开通微信平台,在该平台上,微信用户可以查询本人工资明细,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以及住房公积金、医疗、养老、失业保险等等。此外,该平台还可供用户进行政策咨询、查询业务流程等,做到了政策、流程的公开透明,极大地方便了预算单位。四是通过内部刊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集成化。通过《包头财会》、《财政信息》,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从深度和广度加强对财政改革和财政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公开有关财政统计数据。

  (四)抓督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措施贯彻有力。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结合市财政局的具体工作安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督检落实工作,确保按时高效地向公众提供各种政府信息。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一些好的意见建议,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市财政局主要通过本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宣传栏、《包头财会》、《财政信息》、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主动公开本局的政府信息。

  (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今年,我市制定下发了《包头市本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14〕134号),限定公开时限,细化公开内容。5月29日,财政局通过门户网站将地方政府预算、“三公”经费总预算及相关情况说明向社会全面公开。11月25日,又将2013年度市财政本级总决算和部门决算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全面公开。

  同时,协调、指导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开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除涉密单位以外,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全部通过部门官网或市政府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二)深化财政改革进展公开情况。

  高度重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各项工作早谋划、早准备、早启动。4月份,成立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了财政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了今年启动10项改革与11项开展试点或进行前期准备工作的改革事项,并对已初见成效的改革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比如,大力推进行政性收费改革,市县两级分别停征45项和29项收费项目,保留40项和26项,向企业和社会每年让利6,000多万元。两级停征收费改革情况均在第一时间通过《包头日报》、包头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开,让社会公众及时知晓这项利民、便民改革。

  (三)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753条,其中:政府规章类信息14条,财政类信息665条,其它类信息74条。社会公众可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查阅并全文检索市财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内部刊物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财政信息》全年编报政策类、动态类、调研类等各类财政信息215条,被市委、市政府的采用的比例分别达到22%和88%,信息报送总积分分别位列市委、市政府一类报送点第三名、第四名,编报内部财政工作动态12期。

  (五)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在《包头日报》共刊发稿件71篇,涉及财政改革、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改善和保障民生等方面,一些优秀稿件被电视台、电台、网络等媒体多次转播、转载。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市财政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市财政局接受工作方面咨询3人次,已全部答复,满意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财政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市财政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和不足。为此,市财政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丰富。目前我局公开的主要渠道是包头市财政局政务信息网与广播、电视、报纸等,对新兴媒体微博、微信等利用不够。二是个别科室重视程度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到位,导致工作主动性不高。三是财政信息公开范围待拓展。随着社会大众对财政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财政信息公开也提出了新要求,在财政投入民生领域、支持经济发展、支持城市建设等方面信息亟待加强。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4年我局没有需要说明的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附件:2014年度市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