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持续推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发布日期:2021-11-12 00:00:00 浏览次数:26134
作者:经建科

近年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有关部门强化顶层设计、完善政策措施、狠抓落地落实,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强化顶层设计。印发《“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目标任务,部署重大工程和重点措施。印发《“十四五”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实施方案》,近期拟印发《“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实施方案》,推动黄河流域、长江经济带水环境高水平保护。

  完善价费机制。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城镇污水处理费由排水单位和用户缴纳,专项用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2015年印发《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导地方调整污水收费标准。2018年印发《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健全污水处理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2020年印发《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沿江各省市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厂网一体”运营,推动污水处理费调整至补偿污水处理和运行成本水平。截止目前,全国超过90%的设市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已基本涵盖成本并合理盈利。

  推进设施补短板。2020年印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把污水管网作为突出短板,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持续提高污水收集效能。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特别是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泥处理项目。创新投融资体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污水处理领域发展基础设施REITs。根据规划要求,“十四五”时期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8万公里,新改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1500万立方米吨/日,新增污泥处理能力不少于2万吨/日。

  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印发《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明确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的重点任务,部署实施5项重点工程,开展相关试点示范。目前正在制定《污泥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等污水资源利用“1+N”实施方案。完善再生水价格机制,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由再生水供应企业和用户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自主协商定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再生水用于公共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推广高效节能设备,推广污水源热泵、“污水处理厂+发电站”模式。示范建设高效低碳标杆污水处理厂。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