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信息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5 20:48:43 浏览次数:25288
作者:经建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精神,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财金〔2021〕110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项目信息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本次项目信息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涵盖信息平台全部管理库项目,须及时录入更新信息的项目类别包括且不限于:  

 (一)信息更新停滞项目。一是处于准备阶段、采购阶段6个月以上,进入执行阶段12个月以上未更新过信息的项目;二是进入执行阶段12个月以上但未录入项目融资、开工建设进度、项目付费、绩效管理等重要信息的项目;三是当前阶段以前必填信息应录未录的项目。  

 (二)信息录入异常项目。一是各阶段信息发生变化、但未及时录入更新的项目;二是各阶段录入的数据、文本等信息存在明显异常或错误的项目;三是准备阶段涉及跨本级财政支出、但采购或执行阶段未体现跨本级支出的项目。   

 (三)示范项目。财政部示范项目全部按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录入更新信息。   

  二、实施阶段   本次项目信息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按以下阶段推进实施:   

 (一)录入更新阶段(2022年6月20日—7月17日)。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辖内各级财政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机构指导督促各参与方及时录入更新管理库项目信息,确保信息录入更新与实际进展相一致。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无法及时录入更新的,应在信息平台相应字段位置上传实施机构及财政部门盖章说明,并在《管理库项目信息录入更新情况表》中备注。  

 (二)复核完善阶段(2022年7月18日—7月31日)。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对辖内管理库项目信息录入更新情况进行全面复核,对未按规定录入更新的,要及时督促相关方改正,确保全部项目信息应录尽录,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三)抽查督导阶段(2022年8月1日—8月14日)。财政部PPP中心对管理库项目信息更新完成情况进行抽查,经查实项目未及时录入更新信息且无合理说明的,按规定对项目信息公开显示停滞;对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的,督导省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对项目进行清退。   

  三、工作要求   信息平台是做好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重要载体,高质量信息是实现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的重要保障。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会同有关方面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时保质落实好此次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请各省级财政部门于2022年7月31日前反馈专项行动情况报告和《管理库项目信息录入更新情况表》。

 电  话:袁朝 010-88659276    陈阳 010-88659273   邮  箱:ppp@cpppc.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