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自治区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26 00:00:00 浏览次数:22401
来源:信息中心 作者:xxfb

固阳县财政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自治区财政少数民族发 展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19〕378 号),现下达你地区少数民族 发展资金 50 万元,此项资金请列入 2019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 213 类 05 款 05 项“生产发展”。

你地区接到通知后,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发展扶贫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拨付的衔接工作。 同时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使 用管理的意见》(内政发〔2018〕21 号)中关于资金拨付时限的要 求,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你地区要认真落实资金公告公示制度,严格按照文件要求, 将年度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分配结果,在资金文件正式印发后 5 个工作日内,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或本部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 告。旗县财政部门要将公告公示情况截图,每月报送市财政局、 市扶贫办备案。

 

附件:包头市2019年自治区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表.xlsx


 

包头市财政局

 2019 年 5 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