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31 00:00:00 浏览次数:22417
来源:信息中心 作者:xxfb

土右旗财政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9 年自治区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19〕704 号),现下达你地区自治区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500 万元,此项资金请列入 2019 年政府收支分 类科目第 213 类 05 款相应科目。

你地区接到通知后,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内财农〔2018〕21 号)中关于资金拨付时限的要求,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提 高资金使用效益。要立足本地区资源禀赋,精准谋划项目,加强项目筛选及前期论证工作,不断提高项目质量,在资金下达后 20 日内,将确定的项目录入包头市政府投资项目库,并由市财 政局会同市扶贫办组织评审。

你地区要认真落实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严格按照文件要 求,将年度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分配结果,在资金文件正式印发 后 5 个工作日内,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或本部门门户网站上进行 公告。旗县财政部门要将公告公示情况截图,每月报送市财政局、 市扶贫办备案。

 

附件:说明: http://czj.baotou.gov.cn/admin/static/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txt.gif包头市2019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xlsx

 

 

包头市财政局

2019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