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的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2019-12-12 10:41:47 浏览次数:20107
来源:信息中心 作者:xxfb

各旗县区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0 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 (内财农[2019]1522 号)要求,现提前下达你地区 2020 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项目名称: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代码:Z155110000004,详见附件)。列 2020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第 213 类 05 款相应科目。上述指标待 2020 年预算年度开始 后按程序使用。

你地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打好精准脱贫攻坚座谈会、“两不愁、三保障” 突出问题座谈会精神,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 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内政发[2018]21号)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并按照《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35 号)的要求,对扶贫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附件:附件: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表.xlsx


 


包头市财政局

2019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