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财政局下达2018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9 00:00:00 浏览次数:28078
作者:预算科

包头市财政局关于
下达
2018 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固阳县财政局:
  为促进革命老区社会事业发展,支持革命老区改善和保障民生,扣除《包头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2018 年包头市对旗县区部分一般性转移支付的通知》(包财预〔 2018111 号)已经下达 490万元,本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8 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内财预〔 2018853 号)下达 170 万元,项目代码为 Z135110079013。此项资金收入请列 2018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转移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 1100228科目。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内财预规〔 20157 号)有关要求,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于 2018 8 16 日前将资金使用情况报送市财政局备案。

包财预〔2018〕536号·附件_2018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