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7 00:00:00 浏览次数:24034
作者:预算科


包头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1 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固阳县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1 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的通知》(内财预〔2020〕1405 号)文件,现下达你地区 2021 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 858 万元。该项补助列 2021 年“1100228 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待 2021 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地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内财预〔2010〕1106 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内财预〔2013〕1703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 2016 年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通知》(内财预〔2015〕1631 号)相关要求,做好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和地方预算编制等相关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不断提高基层政府年初预算到位率,加快地方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提前下达 2021 年革命地区转移支付分配表

附件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