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2 00:00:00 浏览次数:20046
作者:预算科



包头市财政局关于
提前下达 2020 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的通知

达茂旗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0 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内财预〔 20191411 号),现提前下达你地区 2020 年中央对地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代码 Z1351100790145,832 万元。该项补助列 2020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0 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待 2020 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地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内财预〔 20101106 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内财预〔 20131703 号)等要求,做好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和地方预算编制等相关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你地区要按照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